北京地区网贷监管正在升级。近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相继发布两个通告,要求平台不得对社会公众做不当宣传,并要求现金贷平台进行自查。而未按监管要求做的平台可能将影响验收备案结果。在分析人士看来,目前网贷行业的监管力度仍在持续加码,未来行业洗牌也将加剧。
不当宣传受约束
或将影响验收备案结果
5月5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通知称,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各网贷机构不得对社会公众做不当宣传,以免影响验收备案。一经核查,将向本市金融监管部门上报。
事实上,伴随着网贷平台银行存管的推进,不少平台以此宣传进行增信。而监管明确禁止网贷平台拉存管银行做“垫背”宣传。在今年2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中明确,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网贷机构不得打着存管人的旗号做营销宣传。
此外,在通知中,北京市网贷协会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第二项第四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网贷平台的虚假宣传问题一直存在,“国资背景”、“银行存管”、“协会会员单位”等均会被平台拿来做增信,而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宣传。如曾自称为“互金协会第一批会员”的同江金融,就疑似跑路,被警方立案侦查。目前,同江金融已经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员中除名。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期《互联网金融监测情况报告》指出,自系统建设至4月底,累计发现涉嫌诱导性宣传平台数量1771家。
除了宣传之外,网贷平台也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银监会正在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指引下发后,部分网贷平台的“遮羞布”很快会被扯掉。
现金贷被整改
P2P行业将更规范
除了对外宣传外,北京地区正式开始现金贷整治工作。5月4日,北京网贷协会发布开展“现金贷”业务自查申报的通告称,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决定在各在京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包括在京分支机构,下同)范围内开展关于现金贷业务的自查和申报工作。
高利率、暴力催收等问题将成为监管的重点。通告称,须自查和申报的业务为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业务:平台利率畸高,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年化利率是指借款人支付的年化综合利率,包含借款利率、平台手续费、第三方支付收取的费用、提现费等;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从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变相提高借款人借款利率;依靠暴利覆盖风险,暴力催收;平台依靠收取的高额利率平衡风险,采取非法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各种方式的暴力催收。
根据网贷之家研究报告显示,现金贷平台地区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3个省份,其中上海现金贷平台数量高达34家,北京22家,广东17家。
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监管的推进,未来现金贷行业将更为规范。
一位现金贷平台内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最近频出相关管理细则,其实也是为了这个行业的良性发展,目前真正拥有大数据能力的平台很少,部分不正规运营平台它们没法设计和研究现金贷的风控模型和风控反欺诈的数据和技术,只在依靠第三方公司提供的一些数据和营销导流上做文章,这也是目前很多现金贷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正规的现金贷平台下一步将利用科技的手段,优化风控模型,使逾期率降低,从而使利率降低。
盈灿咨询研究员徐阳洋表示,现金贷业务目前被过度妖魔化,实际上市场需求依旧存在。由于现代社会确实存在大量的个人小额信贷借款需求,而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一般不对个人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即使提供,也需要繁琐的手续和各种证明担保,获得一笔贷款的周期很长,无法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资金急需,有需求就会有供给,这项业务始终会有公司开展,所以对于现金贷业务不能禁止,不能一棒子打死,更多应该是加强监管,对行业的监管并不等于压制这个行业的发展。
监管措施频出
网贷行业洗牌加剧
除了对现金贷业务以及网贷平台的不当宣传做出规范外,去年下半年开始,银监会印发多份文件收紧对网贷行业的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应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实施“穿透式”监管办法,并给出一年的过渡期。
去年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借款限额、资金存管等方面做出规定。3个月之后,银监会印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明确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采取新老划段的原则,对于存量机构,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整改合规一家备案一家,整改不合格的机构不予备案,对于新设机构,按照指引要求,进行备案管理。
在今年2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今年4月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重申,要严格执行P2P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并首次提及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两日之后,银监会又印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称,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与《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列入制定类项目。
监管的升级并未造成行业的倒闭潮。徐阳洋认为,在整改期间,网贷行业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投资者权益被损害、风控技术等风险被大量揭示出来,这些具备交叉传染、快速转换、涉众广泛等特性的风险严峻考验整个网贷行业。但未来行业洗牌仍将加剧。一位互金平台人士表示,监管层对这个行业的监管目的应该是把这些不良平台驱逐出网贷市场,让那些真正有志服务普惠金融的平台能够在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发展。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