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还。打个比方,村里的媒婆洗手不干退休了,那她之前介绍的小对象们是不是也要跟着离婚,不用承担夫妻忠诚义务了?
脚趾头都知道不是。
合法的p2p平台不是借款人,不是资金使用人
从正规合法的角度而言,p2p仅仅只是个信息中介平,在p2p借贷合同中,真实的借款人必须是与p2p平台独立的,平台仅仅起一个信息中介、联姻的作用,借款人一般是中小企业和商户(个人车贷、消费贷等等),他们向平台提出资金适用需求,平台帮他们发标,当然这是最简单的模式,还有各种衍生模式,但基础的法律关系就是,p2p平台只负责传递信息。如果平台因为各种原因倒闭,如果借款人因为和p2p相互独立,他的偿付能力不会受影响,p2p倒闭时要做好相应的对接工作。
p2p平台不是担保方,不兜底
在这个关系中,影响资金安全的,应该是借款人也就是资产端的偿付能力和其提供的担保的价值。
如果出现大面积借款人违约事件,p2p平台如果尽到了资产审核义务,也不能承担兜底任务,这也是银监会为何三令五申要求打破刚性兑付,打破风险备付金制度。
即便p2p因为审核不严,导致不良资产在平台借贷,p2p承担的也是审核不严引发的责任,而不是借贷关系中的担保或兑付责任。
所以,p2p平台倒闭,仅仅只是其作为一个资金信息介绍人的存续问题。
媒婆退休了,她撮合的小夫妻可不能跟着离婚。
但是,如果p2p平台上的借款人信息是假的,比如其实钱都是就流了p2p平台自己的企业,这就叫自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这就好比媒婆把村里的几百个好姑娘(投资人)都介绍给了自己家的三个傻儿子(自融项目)。
如果出现这种自融的情况,p2p倒闭,往往就是因为自融项目无力维持,三个傻儿子撑不住了,要撤退,那此时,p2p就要承担退赔、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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