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一条1000元至2000元”“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在网络上,你是否看到过这样的广告?如果你轻信并尝试,可能就中了“圈套”。有银行日前表态,类似“修复”噱头,都是骗局。花钱“洗白”征信,为何不可行?当我们的征信出现问题,怎样才是正确修复方式?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件事。
“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礼记》中的这句话,意思是诚信比金银玉帛更宝贵。当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个人和企业在办一些事项时,征信是绕不过的一道槛。由于种种原因,个人或企业因征信“出状况”而不能贷款、就业、消费等情形,也十分令人头疼。如何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征信、抹去污点记录,病急之下,一些人难免胡乱投医。而市面上所谓的“征信洗白”“征信修复”生意,恰好是拿捏了这部分客户惶恐、急于办事的心理。
根据报道,“征信洗白”“征信修复”逐步发展成为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甚至“拉人头”还能提成。他们所使用的手段,则更是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比如,利用银行与征信报告主体的信息差,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又比如,收取高额费用后,实行非法恶意投诉,逼迫金融机构作出让步。从本质上来看,从事所谓“征信修复”的机构或个人,是在征信主体和银行之间“两头骗”——既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骗取征信主体的钱财和信任;又通过种种手段,骗取并迫使金融机构修正记录。
事实上,“征信洗白”也好,“修复”也罢,它们的生意经并非人们想象的“逾期违约不可怕,花钱就可以摆平”。更多时候,所谓“修复”只是利用了信息差而进行“征信异议”。但如此行为,性质却很恶劣——因为要想“修复”成功,开展业务的个人或公司往往需要征信主体配合,甚至串通金融机构内部个人,来编造理由、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等。而这,很可能突破法律底线,面临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严重者将触及刑法中的“诈骗罪”等罪名。
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当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这实际上是赋予了征信主体合法合理、诚实申诉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却要以“花钱”或“收费”的形式去实现,如果不是主动合谋,就是骗术包装。更可怕的地方在于,这些提供“征信修复”的公司,是否具备征信业务资质?会不会卷款跑路?有没有触碰法律红线?种种风险很难掌控。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也是诚信社会。个人或企业的诚信指数如何,很多时候“一键”即可查询。对此,征信主体不妨养成良好的消费借贷习惯,避免超前消费、盲目借贷。而一旦对征信信用记录有异议,也完全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提出申诉,不必花钱“洗白”。一句话,最好的信用,是量入为出、合理消费和借贷;最好的征信“修复”,是及时、合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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