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两年后断交10年是没用了吗?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题主提得非常好。因为,如今确实有不少的朋友对这个问题,认识上还是比较含糊朦胧不清的。有的甚至还认为,断交了就自动作废清零了。
今天,为了使不清楚这个问题的朋友,对这个问题有个清晰的认识,我就把我所了解和领会的这方面的规则和看法向朋友们说说,希望能与大家共勉:
下面我就说说,社保交了两年断了10年,前面的两年作废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我们国家如今的社保政策是:办理退休必须得具备二个基本条件:
1、一个是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2、另一个就是: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最低15年)。
中途不论你是否断交过,断交过多少次?在退休核算时,都会加上你已经交过费的这两年。
这是毋庸置疑的(也就是说:这两年,不作废不清零)。所以,断交10年后,想继续交社保的,是可以继续交的。
但自己也应该知道,社保断交后,肯定会对自己的退休金待遇,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
首先影响的,就是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因为,经常的断交停交,会直接造成交费年限的减少。缴费年限的减少,又会直接造成养老金,在核算计发中的减少。当然,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切记:一定不要有交够15年,就可以了的想法。要知道,15年只是最低档的缴费年限。什么意思?就是养老金待遇,基本上是最低的。
所以,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自己的交费年限,尽可能地延长。越长越好(如资金有困难,交最低档60%也可以)。因为,相比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才是,自己收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
还有医疗保险:因为社保断交后的第二个月起,医疗保险就无法报销医药费了。如果是医疗保险断缴3个月,就需要重新累计缴纳,达到一定的时间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社保交了两年后断交10年是没用了吗?我的回答是:直到退休前都是有用的。因为社保规定的缴费年限,是指累计的缴费年限。所以说是有用的。以上纯属是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难免有的地方有失偏颇。欢迎友友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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